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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清:也谈“不搞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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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3-19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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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清:也谈“不搞私有化”
发布: 2011-3-19 10:58 | 作者: 19370 | 来源: 毛泽东旗帜网 | 点击: 514 | 回复: 1
也谈“不搞私有化”
杨 福 清
吴邦国委员长在今年人大报告中提出了五个“不搞”,在五个“不搞”中,唯有这“不搞私有化”在广大网友网民中反映强烈并引起热议,足见全国人民对“久违了”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多么的渴望、多么的珍惜!30年来,虽然我们的《宪法》依然标注着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但是,随着改革的步步深入,特别是近些年来,公有制已经是越来越不占主体地位了,于是也就出现了“劳动不致富,致富不劳动”的怪现象。这种社会怪现象的出现,必然导致不劳而获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人们的社会行为。于是,资本贪婪、官僚腐败、官商勾结、盗贼四起、骗子横行,不管黑钱白钱,能弄到手就是“好汉”。为了弄钱,毒、黄、赌、假无所不为。把一个好端端的清平世界,闹的乌烟瘴气、不得安宁。所有这些,谁能说不全都是私有制惹的祸?我想这也正是吴邦国委员长报告之所以深得人心并引发热议的关键所在。
但是,在这里我必须提醒同志们一点——“不搞私有化”绝不等于“不搞私有制”!——“化”者,乃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不要认为一说“不搞私有化”就是要消灭私有制——这个连我都懂得的道理,难道那些资改派精英们就不可以在这个“化”与“制”之间大作文章吗?什么叫“彻头彻尾、彻里彻外”?所谓“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不说是达到100%也得达到90%以上。例如,“国退民进”是“私有化”吗?国新“36条”是“私有化”吗?关于这一点,温总理在答记者,问说到“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时说,国企、民企各占50%,不存在“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问题。由此看来,这与“私有化”还有相当大的距离空间!按此理解,我国私有制比重即便达到95%,也可以不认为是搞私有化,因为还没有达到“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程度。所以,对吴邦国的“不搞私有化”也有一个不同理解和不同执行问题,这是必然的、毫无疑义的!
所以,我还是赞成那句话——“不看广告看疗效”!昨天,我刚刚在“旗帜网”发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改不改变“双轨制”是真为民假为民的试金石》。当然,这篇文章讲的主要问题不是公有私有,而是真与假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中识别真假非常重要,我就是要拿出退休“双轨制”这个最现实、最突出、最具体、最能说明问题的、也是人们反映最强烈、两会和网友网民呼声最高的问题与当权者叫一叫板——真讲公平,你就把“双轨”统一成“单轨”,按工龄、按贡献计发退休金,工龄计的是劳动时间,贡献讲的是“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区别。——如果这样,就集中地体现了以劳动为公平尺度。这样,谁还能说社会养老制度不公平?但是,问题在于,特权阶层根本就不愿意让社会公平,社会真的公平了他们就没有特权了,这是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情愿的。如果能够情愿,他们也就不是特权阶层而是真正的人民公仆了!所以我说改不改变“双轨制”是真为民假为民、真公平假公平的试金石,向他们叫上一板,以便让全国人民以此来见识一下他们为官为己、伪装骗人的“庐山真面目”,省得他们总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公平、公正”去蒙蔽人民群众!
对吴邦国委员长讲的“不搞私有化”,我的认识是这样:第一,对于“不搞私有化”,说了就比不说好,无论是真是假,总是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必须义无反顾的坚决支持,我们支持的是“不搞私有化”而不是别的;第二,不能把“私有化”理解为“私有制”;“不搞私有化”绝不等于“不搞私有制”!第三,关键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多大比重的问题。改革精英们早就说过,应当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主导”。因为“主体”是要讲比例的,而“主导”则可以不讲比例,百分之多少都行——只要质量,不要数量——我相信他们绝不会是不懂得“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没有“主体”就谈不上“主导”的道理!第四,“不搞私有化”如果是真的,就应当把私有经济限定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比如30%或20%,并对此,要由人大立法、全民监督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执行。否则,又怎么空口白牙地一个“不搞私有化”了得?
以上是我个人对吴邦国委员长说的“不搞私有化”的理解、认识和所持的态度,不当之处,诚请网友网民乃至社会各界多多批评指正!
2011年3月19日
本主题由 超级版主 武夷山 于 2011/3/22 1:37:47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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